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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所统筹2019年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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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创新团队和相关部门:

按照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召开所学术委员会,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所统筹2019年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立项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1、对2019年立项的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各项目主持人按任务书要求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并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清单见附件1,验收报告提纲见附件2)。

2、完成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后方能进行验收,项目指标未完成需申请延迟验收。未提交延迟结题验收申请或逾期未验收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申请延迟验收报告格式见附件3)。

3、项目主持人需从项目总体目标的完成情况、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性、主要成果创新性、成果应用前景等开展PPT汇报,时长5分钟。

4、重大成果培育类计划中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项目视为通过结题验收,但需提交结题报告。

二、2021年度项目申报

根据《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度将从优秀青年引导、新兴学科拓展、重大成果培育和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资助,可自主选题,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等,根据任务整体绩效目标,设定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申报要求详见附件4与附件5)。

三、其它事项

1、团队首席列席本团队成员的项目验收会议

2、延迟结题验收申请书、项目结题报告、2021年度申报简表等纸质与电子材料,请于1月24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需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

3、2021年申报要求参考2020年相关文件(见附件6)。

   具体要求及附件已发至邮箱请查收

                                       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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