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科技奖的通知

苏农工学〔2024〕3号

各有关单位,全体会员:

为推动江苏省农业工程科技创新,奖励为江苏省农业工程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广大农业工程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江苏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苏政办发〔2018〕29号)和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精神,按照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科技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本会拟于近期启动2024年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科技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科技奖共设技术创新奖、技术推广奖、科学普及奖和管理创新奖四类奖项。

(一)技术创新奖

主要奖励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解决农业工程行业重大关键问题,为推动农业工程科技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成果。

(二)技术推广奖

主要奖励在推广应用过程中,有效促进农业工程行业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

(三)科学普及奖

主要奖励在科普事业发展中,普及效果好、受众面广、能有效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在选题内容、表现形式或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拥有持续影响力和宣传力的农业工程科普作品或产品。

(四)管理创新奖

主要奖励在农业工程领域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方式路径探讨、行业改革发展调查分析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决策建议或咨询报告。

二、申报方式

本次奖励申报采取提名制,由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理事、分支机构及会员单位提名。

(一)理事提名

提名人应是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理事,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理事长(含副理事长)每个子奖项均可独立提名5项,理事每个子奖项均可独立提名2项。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届奖励中任一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且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二)分支机构提名

学会各分支机构应在业务范围内进行提名,每个子奖项均可独立提名5项。

(三)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应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遴选机制,组织好本次奖励提名工作,择优提名。学会理事长单位(含副理事长单位)每个子奖项各可提名5项,理事单位各可提名2项,团体会员单位各可提名1项。

三、申报要求

1.相关技术、作品、产品、模式等项目和成果完成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之前。

2.被提名的技术创新类和技术推广类项目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科技社团(含本学会)出具的成果评价报告。

3.被提名的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省内单位,前三完成人之一须为省内个人;可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

4.被提名的项目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不存在重复申报同类奖励的行为,未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其他省级及以上社会力量科技奖励,非涉密成果。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可参加至多两项被提名项目;如拟申报两项同一类别奖项,则担任前三完成人的至多一项。

6.被提名的项目任务来源不得超过8个,成果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5个,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9个。

7.被提名的科普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四、公示要求

(一)提名前公示

1.成果完成单位公示

被提名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在提名材料正式提交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2.提名单位公示

提名单位须在提名汇总表正式提交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提名单位和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相同的,无需重复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正式提名。

(二)受理后公示

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科技奖受理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初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假名异议不予受理。

五、材料要求

(一)填报内容

1.提名材料是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组成。提名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2.提名书相应位置须由第一完成人签字,所有主要完成人均需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并亲笔签名,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均需填写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技术创新类成果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技术标准、技术解决方案、成果转化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效、成果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技术推广类成果应提交成果应用证明、任务书或合同、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成果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科普类成果应提交原创作品或编撰作品,并提供作品产生公众影响的证明材料;管理创新类成果应提交有关领导批示、成果应用证明以及采纳建议后出台的政策制度等证明材料;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需提供许可或资质证书。

3.提名汇总表由各提名专家、分支机构、提名单位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填写。

4.提名单位须在提名意见表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提名专家和提名分支机构负责人须在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亲笔签名。

5.提名单位、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公示情况均须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提名项目请将提名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文件名:奖项类别+成果名称)、相关证明材料、提名意见表、公示情况说明发送至学会科技奖申报专用邮箱jsaekjj@163.com。

2.纸质材料:提名项目请将完成签字盖章的提名书、相关证明材料、提名意见表、公示情况说明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至学会秘书处(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柳营100号;联系人:潘耿洁 18961113992)。

3.被提名的科普项目需另外提供作品或产品实物1份。

4.提名专家和分支机构负责人须将提名项目汇总表签字、提名单位须将提名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5.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

六、违规处理

被提名成果第一完成人、被提名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信用,学会有权终止或取消其奖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耿洁

电 话:025-84346224 18961113992(微信同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柳营100号

E-mail: jsaekjj@163.com

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