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党支部集中学习党规党纪
8月22日,第三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支部书记顾峰玮同志主持了会议,支部所在中心的全体党员与职工及研究生均参加了学习教育。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在新时期的战略部署和必然选择,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了更好的依规治党、依纪治党,中共中央相继于2015年10月18日审议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6年6月又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支部副书记、纪委委员吴峰同志解释了《准则》和《条例》重新修订的缘由,分析了《准则》和《条例》修订后的四个新变化和四大新特点,并就如何贯彻好《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解读。他表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我们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两项法规如一套组合拳,立德立规并举、一正一反配合、自律他律结合,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对于严格党纪党规、端正党风政风,对于促进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支部书记顾峰玮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他表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条例》与《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而且要终身问责。希望中心全体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干部一定要以问责条例为底线,切实履行好职责。
会上,全体党员亦就学习教育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所党委书记胡志超同志指出,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出台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学习,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的政治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在常态化、经常性、持续性,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将持续深入、学深悟透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通过学习指导业务实践、更好的推动科研本职工作。
三中心、第三党支部 供稿,作者:顾峰玮,通讯员:于昭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