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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签订责任书 切实拧紧廉政弦——所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来源: 作者:Admin 时间: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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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225日,我所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所长陈巧敏、党委书记胡志超与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责任书从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责任主体为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根据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与处级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结合进行,同时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陈巧敏在讲话中指出,各相关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签订责任书的目的和意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胡志超要求,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做到把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心上,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干净人”、生活上的“健康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所党政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党支部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完善了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副所长曹光乔、纪委书记肖体琼,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以及首席专家近30人参加上述活动并见证了签字仪式。        

(党委办公室 通讯员 作者 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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